在9月21日自治區建設廳舉辦的全區《民用建筑節能條例》暨寧夏《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》培訓班上記者獲悉,從明年起,寧夏將在部分地區新建居住建筑工程中實施65%的節能標準,不嚴格執行此標準的設計、施工等企業,都將受到處罰。
為提高民用建筑能源利用效率,寧夏在目前實施建筑節能標準50%的基礎上,決定從明年起將部分地區居住建筑節能標準提高到65%,實現分棟、分單元或分戶熱計量和室內溫度控制,鼓勵采用太陽能、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,鼓勵建筑公共走廊、樓梯等部位安裝使用節能燈具和電氣控制裝置。
按照國務院10月1日起實施的《民用建筑節能條例》,此后寧夏凡施工圖設計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,不頒發施工許可證;建成項目不符合標準的,不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,并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資金處罰。建設單位違規出具相關報告的,處項目合同價款2%以上4%以下罰款;采購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墻體材料、保溫材料、門窗、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,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。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強制性標準且情節嚴重的,由頒發資格證書的部門吊銷職業資格證書,5年內不予注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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