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9月1日,生態環境部網站發布了《關于禁止生產以含氫氯氟烴(HCFCs)為硅油稀釋劑或清洗劑的一次性醫療器械產品的公告》和《關于禁止生產以1,1-二氯-1-氟乙烷(HCFC-141b)為發泡劑的保溫管產品、太陽能熱水器產品的公告》,二者均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其中禁止生產以1,1-二氯-1-氟乙烷(HCFC-141b)為發泡劑的保溫管產品、太陽能熱水器產品,與制冷行業保溫板材息息相關。
為履行《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》和《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》(以下簡稱議定書),根據《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和中國聚氨酯泡沫行業含氫氯氟烴(HCFCs)淘汰計劃要求,保溫管行業、太陽能熱水器行業將全面禁止1,1-二氯-1-氟乙烷(HCFC-141b)的使用。為履行議定書規定的目標,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,推動行業向低碳環保的技術方向發展,促進產業轉型升級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自2023年12月1日起,不得使用HCFC-141b為發泡劑生產保溫管產品、太陽能熱水器產品。
本公告所適用的保溫管產品是指用于輸送氣體、液體等介質的具有保溫功能的管道,包括保溫管產品。
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督促企業認真執行上述規定,切實做好HCFC-141b的淘汰工作。對違反上述規定使用HCFC-141b的企業,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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