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生態環境部發布的《關于禁止生產以1,1-二氯-1-氟乙烷(HCFC-141b)為發泡劑的保溫管產品、太陽能熱水器產品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。公告提出,自 2023年7月1日起,任何企業不得使用HCFC-141b為發泡劑生產保溫管產品、太陽能熱水器產品。
公告表示,為履行《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》和《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》,根據《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和中國聚氨酯泡沫行業含氫氯氟烴(HCFCs)淘汰計劃要求,保溫管行業、太陽能熱水器行業將全面禁止HCFC-141b的使用。自2023年7月1日起,任何企業不得使用HCFC-141b為發泡劑生產保溫管產品、太陽能熱水器產品。各有關部門應督促企業認真執行上述規定,切實做好HCFC-141b的淘汰工作。對違反上述規定使用HCFC-141b的企業,由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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